竞争优势效应
在双方有共同的利益的时候,人们也往往会优先选择竞争,而不是选择对双方都有利的“合作”。这种现象,被心理学家称为“竞争优势效应”。
心理学上有这样一个经典的实验:让参与实验的学生两两结合,但是不能商量,各自在纸上写下来自己想得到得钱数。如果两个人的钱数之和刚好等于100或者小于100,那么,两个人就可以得到自己写在纸上的钱数;如果两个人的钱数之和大于100,比如说是120,那么,他们两就要分别付给心理学家60元。
结果如何呢?几乎没有哪一组的学生写下的钱数之和小于100,当然他们就都得付钱。
社会心理学家认为,人们与生俱来有一种竞争的天性,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比别人强,每个人都不能容忍自己的对手比自己强,因此,人们在面对利益冲突的时候,往往会选择竞争,拼个两败俱伤也在所不惜;就是在双方有共同的利益的时候,人们也往往会优先选择竞争,而不是选择对双方都有利的“合作”。有这样一个笑话:上帝向一个人允诺说:“我可以满足你的三个愿望,但有一个条件----你在得到你所想要的东西的时候,你的邻居将得到你所得到的两倍。”
于是这人开始提出自己的愿望,第一个愿望第二个愿望都是一大笔财产,第三个愿望却是“请你把我打个半死吧!”
这句话背后的心理活动是,如果把我打个半死的话,那么邻居岂不是要被“完全”打死?如果是这样,那么他从我身上赚到的“便宜”,岂不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?虽然为此要被打个半死,但为了不让人白得好处,也是值得的!
启示:
这样的笑话并不仅仅是笑话,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。曾经听别人讲起这样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:一对夫妻离异,根据法官的判决,丈夫应该把自己财产的一半转让给妻子,因此,丈夫开始出售自己的车、房。为了不让妻子平白无故的得到一大笔财产,丈夫将自己价值几百万美元的车子和房子以十美元的“天价”贱价出售,妻子固然没有得利,丈夫也损失了一大笔。
要消除“竞争优势效应”的副面作用,就要推崇“双赢”理论。合作,应该成为集体的主旋律,合作为我们每一个人营造了一个发展的空间。著名的心理学家荣格有这样一个公式:“我+我们=完整的我”。绝对的我是不存在的,只有融入我们的“我”。一个教师要想实现自身价值,就必须与周围的人友好相处,精诚合作,实现优势互补,在竞争中共同发展。这实际就是WTO中所推崇的“双赢”,“双赢”才是真正的赢。林肯在作美国总统时,对政敌的态度引起了一位官员的不满。他批评林肯不应该试图跟那些人做朋友,而应该消灭他们。林肯十分温和地回答说,“难道我不是在消灭我的敌人吗?”其实林肯是在化敌为友。